一、依據「中國文化大學學生考取專業證照獎勵辦法」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一)本校具正式學籍之在學學生及畢業一年內之校友(僅限取得畢業證書方得報考之證照)。
(二)申請人應於取得證照後半年內向所屬系所提出申請,未於期限內提出申請但未逾一年,經審查通過後,得視當年度獎勵經費餘額,酌予獎勵或不予獎勵;逾期一年者不予獎勵。
(三)入學前考取之證照及列為畢業門檻之證照,不適用本辦法。語文能力檢定之獎勵則依本校「學生就學獎補助辦法」辦理。
三、證照獎勵級別及獎勵金額:詳如「中國文化大學學生考取專業證照獎勵辦法」第三條說明。
四、審核程序:
(一)符合獎勵資格者,應就本校「學生考取專業證照獎勵辦法」及系/所及學院獎勵辦法擇一提出申請,同一證照之獎勵以申請乙次為限,已獲校內其他相關獎勵者不得重複申請,若有不實需退回全額獎勵金。
(二)系所初審通過後請將學生申請資料(包括獎勵申請表、收據、證件黏貼表、證照影本)一併送至研究發展處進行複審。
(三)符合獎勵條件之申請案,由研究發展處簽陳校長核定後,辦理後續獎勵金核發作業;必要時得送學術發展委員會審議。
五、申請辦法及相關表格:如附件或至研發處網站>獎勵與補助>獎補助常用表單下載使用。
六、聯絡人:研究發展處研評組謝怡萱 分機:19106 Email:xyx9@ulive.pccu.edu.tw
七、學生申請研發處專業證照獎勵相關表格下載
國企系113.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