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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112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棄修」課程及審核相關事宜

校園公告: https://ap2.pccu.edu.tw/pccupost/post/content.asp?Num=202441591552606

一、 學生申請棄修相關事項:

(1) 棄修採線上申請,棄修科目以審核通過的2科為限,如學生申請2科目棄修,其中1科經授課老師審核不通過,學生可於申請開放期間再申請其他科目棄修,最終以審核過的2科計算。

(2) 申請時間為113年4月29日(一)9時~113年5月3日(五)16時,逾時不受理。

(3) 申請棄修流程:本校首頁網址 http://www.pccu.edu.tw/ →登入學生專區 →課業服務→ 棄修申請 ( ※ 請避免使用手機操作,並於申請結束後重新登入學生專區確認申請狀態。)

(4) 棄修申請須經由任課教師及所屬系所組學位學程主任二者均於線上審核並同意後始完成棄修手續 ; 棄修後,學分仍應達最低應修學分數。

二、 任課教師及系所組學位學程主任審核之相關起迄時間如下: 任課教師審核時間:113年4月29日9時起至113年5月8日16時止 系所組學位學程主任審核時間:113年4月29日9時起至113年5月10日16時止

三、 敦請各任課教師及各系所組學位學程主任,務請注意相關日程並於規定時間內上網審核,以維護學生權益俾利後續相關作業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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