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說明】
輔系/雙主修學生「加修申請表」:輔系/雙主修學生選課上限為28學分,並可申請加修1科目,選課系統中可自行加選至28學分,若欲申請加修1科,則需填寫「加修申請表」核章後送至教務組加選課程。(111-1第1階段選課可採Email申請)
※ 若本學期-學期平均達80分,第2階段選課學分上限將調整至30學分
(選課系統可自行加選課程至30學分)。
選課辦法第三條第三項:
前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在八十分以上或應屆畢業生,或經核准修習教育學程者,每學期
最高不得多於三十學分;修習輔系、雙主修者,則最高不得多於二十八學分,惟得於前述最高學分數上限外,申請加修一科目。